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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行业发展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时间:2019-09-16  阅读:

1、木材加工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1)江苏、山东、长三角地区等地木材加工产业的快速发展

江苏、山东、浙江等地具有规模较大的木材加工产业并且长期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这为木材加工行业提供了较好的客户基础。以人造板产业为例,江苏省人造板产值约占全国的22%,山东省人造板产值约占全国的11%,江苏邳州与山东临沂均是我国重要的人造板产业基地。但上述地区均属于林木资源匮乏区域,当地木材加工业资源自给率较低,木材原料主要依赖进口。以木地板产业为例,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实木地板第一大产区,该区域的地板生产多以东南亚、非洲、美洲等地出产的优质温热带木材为原料,进口原木主要通过张家港港、泰州港等港口进行中转。上述地区不仅是盈利码头的重要腹地经济所在地,而且也是公司进口代理业务最终客户的聚集地。经济腹地内的木材加工产业的发展,对公司的港口装卸服务、基础物流服务及木材进口代理服务的稳定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

(2)欧美传统林业大国加大开拓中国市场的力度

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欧美众多木材加工企业开工率不足,导致欧美传统林业大国对木材的国内需求锐减。而得益于各项扩大内需政策的支持,我国木材加工产业自2009年起就重新恢复了增长,对木材原料的需求稳步增长。国外木材市场需求的疲软与中国木材进口需求的增长形成了鲜明对比,因此众多国际木业公司加大了对中国市场的开拓力度,这为我国企业进口木材原料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3)受益于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交通部于2011年4月颁布的《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对“加快长江干线上、中、下游航道系统治理,全面改善通航条件”进行强调,将实施“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列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程,以期通过长江口河段航道治理工程,带动长江干线航道发展上一个新台阶,力争到2015年,基本实现《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提出的规划目标。《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港口现代物流功能”,即“依托主要港口打造区域物流中心,构建以港口为重要节点的物流服务网络,拓展仓储、货物贸易服务等功能”。

江苏省于2011年8月29日颁布的《江苏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对泰州物流业发展进行了定位,明确要“依托泰州港、苏中江都机场,加快推动船舶制造等物流发展。重点发展医药物流、粮食物流、不锈钢物流和煤炭、农资、木材等生产资料物流”。《江苏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将构建港口物流体系作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重点,明确要“加强港口物流资源的有效整合,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和多式联运体系,拓展增值服务,增强港口物流服务功能。提高港口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强对运载装备和货物的信息跟踪与交换,推动重点港口和相关物流企业的信息共享。推广应用先进物流组织方式,壮大港口物流主体,提高港口物流运行效率”。

2、木材加工行业发展不利因素:

(1)国内木材行业受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逐步加大

国内木材加工企业的经营状况受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逐步加大。目前,国内众多木材加工企业多属于外向型的加工制造企业,生产的木制品以人造板、木地板等初级产品为主,主要销往国际市场。受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的影响,欧美发达国家经济如果增长乏力,国际木制品市场的需求不足可能最终会导致国内木材加工企业产量下降,最终对公司的各项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部分木材出口国的出口政策调整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

出于环境保护以及增加国内就业考虑,部分木材出口国政府曾推出过限制原木出口的政策。例如,非洲的加蓬政府于2009年11月宣布该国将全面禁止原木出口并于2010年开始执行。加蓬年产原木超过300万立方米,其中出口至中国的约为100万立方米。加蓬限制原木出口造成的供应缺口,虽然从数量上占我国木材进口总量比例较小,长期来看可以通过其他木材出口国的出口增量予以弥补,但在短期内还是易于导致供求失衡,造成市场波动。类似上述的非市场因素可能会导致国内木材进口量短时间内发生变化,从而对公司所从事的各项业务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