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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纤维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法律法规

时间:2020-03-18  阅读:

1、碳纤维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碳纤维行业自律机构为中国化纤工业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在技术、产品、市场、信息、培训等方面展开合作和咨询服务,推动行业发展,打破国外垄断,提高行业产品质量;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代表本行业与国外同行业进行交流,在政府、协会会员、用户之间发挥桥梁作用,促进行业进步。

2、碳纤维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碳纤维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协作配套管理办法》、《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关于深化装备采购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等。

3、碳纤维行业主要政策

(1)国务院于2012年7月9日发布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对新材料产业中高性能复合材料提出发展方向和重要任务,提出“以树脂基复合材料和碳碳复合材料为重点,积极开发新型超大规格、特殊结构材料的一体化制备工艺,推进高性能复合材料低成本化、高性能品种产业化和应用技术装备自主化。加快发展高性能纤维并提高规模化制备水平,重点围绕聚丙烯腈(PAN)基碳纤维及其配套原丝开展技术提升,着力实现千吨级装备稳定运转,积极开展高强、高模等系列碳纤维以及芳纶开发和产业化。着力提高专用助剂和树脂性能,大力开发高比模量、高稳定性和热塑性复合材料品种。积极开发新型陶瓷基、金属基复合材料。加快推广高性能复合材料在航空航天、风电设备、汽车制造、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

十二五以来,碳纤维等新材料就作为国家的战略产业发展,并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诸多碳纤维项目实现落地,汽车、风电等工业领域对碳纤维复合材料的需求快速提升,国际上碳纤维产业化迎来新一轮的结构重组和产能扩张。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发【2016】43号),文件要求重点研制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高温合金、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及其材料、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稀土新材料、军用新材料等,突破制备、评价、应用等核心关键技术。

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要求重点突破国产碳纤维的低成本制备技术、高端领域碳纤维制备技术,使高强、高强中模、高模、和高模高强碳纤维主要产品满足应用需求;同时,显著提升国产化装备的设计制造和二次改造升级能力,实现国产碳纤维产品系列化、工艺多元化、产能规模化,实现碳纤维制备技术从跟踪创新到原始创新的跨越,使国产碳纤维技术、产品性能、生产成本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具备产业竞争力;培育三到五家碳纤维龙头企业,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碳纤维制造及应用产业链结构,形成碳纤维制备技术与产品有序竞争。面对新的形势,“十三五”期间,我国的碳纤维产业将进入一个以发展高效低成本制备技术为核心,围绕重大应用工程,构建碳纤维制备与应用产业链,提升产业集成度和行业竞争力的历史时期。

(2)2015年5月8日,围绕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国务院正式印发《中国制造2025》,碳纤维被列为关键战略材料之一,并要求到2020年,国产碳纤维复合材料要满足大飞机技术要求,国产碳纤维用量要达到4000吨以上;到2025年高性能碳纤维基本实现自主保障。

图表:《中国制造2025》碳纤维发展规划

碳纤维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法律法规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

(3)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社会资源投向,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2017年第1号),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5大领域8个产业,进一步细化到40个重点方向下174个子方向,近4000项细分的产品和服务,其中“3、新材料产业3.3高性能复合材料3.3.1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中明确把高性能碳纤维作为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4)工信部于2012年1月4日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到:高性能增强纤维为发展重点,其中针对碳纤维提出“加强高强、高强中模、高模和高强高模系列品种攻关,实现千吨级装置稳定运转,提高产业化水平,扩大产品应用范围。”《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附件《新材料产业“十二五”重点产品目录》对碳纤维类重点产品进行列示,具体情况如下:

碳纤维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法律法规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5)工信部于2013年10月22日发布的《加快推进碳纤维行业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原【2013】426号)确定了碳纤维发展目标,提出:“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体系,碳纤维的工业应用市场初具规模。聚丙烯腈(PAN)原丝、高强型(注1)碳纤维的产品质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高强型碳纤维单线产能产量达到千吨级并配套原丝产业化制备,高强中模型碳纤维实现产业化,高模型和高强高模型碳纤维突破产业化关键技术;扩大碳纤维复合材料应用市场,基本满足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市场需求;碳纤维知识产权创建能力显著提升,专利布局明显加强;碳纤维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我国碳纤维技术创新、产业化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达到国际水平。碳纤维品种规格齐全,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国防科技工业对各类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品的需求;初步形成2-3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碳纤维大型企业集团以及若干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产业链完善的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

(6)工信部于2011年7月1日发布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工信部科【2011】320号)以及于2013年9月4日发布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工信部科【2013】335号)均提及高性能碳纤维产业核心技术:“熔体静电纺丝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碳纤维原丝、预氧化丝、碳化等一体化研发技术;预氧化炉、大型碳化炉等装备关键技术;千吨级装备稳定运转技术;T700、T800等品种的开发技术;碳纤维高强高模系列品种开发技术;千吨级对位芳纶纤维的产业化技术;高强高模聚乙烯等纤维品种产业化技术。”工信部于2015年11月12日发布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5)》对碳纤维核心技术进一步明确:“大型、高效聚合导热体系;高稳定化干喷湿法纺丝及高倍牵伸工艺;快速均质预氧化技术和高效节能预氧化碳化装备;干喷湿纺碳纤维表面处理技术及与不同树脂基体、不同复合材料成型工艺相匹配的系列化油剂和上浆剂。”工信部于2017年10月18日研究提出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提出优先发展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其中包括“汽车低成本专用碳纤维开发关键技术”、“干喷湿法纺高性能碳纤维技术”、“碳纤维复合材料废弃物低成本回收及再利用技术”等。

(7)工信部于2016年10月18日发布的《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开发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等高端产品,加强应用研究。重点发展高强和高模碳纤维、对位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纤维等高端产品。重点突破高强碳纤维的低成本、连续稳定、规模化生产技术,加快高强中模、高强高模级碳纤维产业化突破。

(8)2017年1月23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提出了对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的发展方向,即“突破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关和市场关,完善原辅料配套体系,提高材料成品率和性能稳定性,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9)2017年4月28日,国家科技部正式印发《“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温合金为核心,突破结构与复合材料制备及应用的关键共性技术,提升先进结构材料的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10)2017年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了要提升先进复合材料生产及应用水平,重点发展高性能碳纤维及其应用。

(11)2018年3月13日,质检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科技部、国防科工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印发了《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研制T800级和M55J级及以上工业级系列碳纤维制备相关技术标准,促进国产碳纤维广泛应用。开展高强高模碳纤维检测方法研究,为碳纤维应用选型定型提供标准依据。构建高强高模碳纤维标准体系,支撑国产高强高模碳纤维在卫星和其他空间平台上应用,达到“上星”标准。

以上支持性政策文件,为碳纤维产业未来飞速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