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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展: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时间:2020-02-13  阅读: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展情况

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认识和应对逐步升级,疫情尚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2019年12月8日,官方通报的首例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发病,之后疫情从武汉传播蔓延到全国和世界各地;2020年1月9日,央视报道,武汉病毒性肺炎病原检测结果初步评估专家组确定,病原体为新型冠状病毒,中国与世卫组织分享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全基因组序列,世界卫生组织(WHO)已将此次检出之病毒命名为2019-nCoV(2019新型冠状病毒)。2020年1月20日钟南山院士证实新型肺炎存在人传人现象,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展时间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展: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根据国家及各省市地区卫健委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2月3日7时,全国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16639例,疑似病例19544人,死亡361例,治愈463例,2003年SARS病毒感染病例8069例,死亡774例(WHO于2003年7月11日公布统计数据),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规模已超过2003年SARS病毒感染病例规模,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发放到位及全国各地检测能力的提升,确诊病例可能进一步增加。

图:疫情地图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展: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图表:全国疫情累计趋势图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展: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2、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集体聚餐活动

禁止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禁止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各订购集体聚餐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取消各类团拜、亲朋聚餐活动,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不举办各类家庭、朋友、集体团拜聚餐活动。

禁止群体性聚餐活动。按照“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各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无条件退还押(订)金。

禁止活禽流动。严禁活禽交易、运输、销售,关闭活禽市场和活禽屠宰经营门店;坚决禁止野生动物贩卖、销售、流向餐桌。

加强禽类制品溯源机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禁采购、饲养、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坚决杜绝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凡上市销售的禽类制品,必须经定点屠宰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入市销售的禽类制品来源可查,溯源可追。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类餐饮单位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时必须戴口罩和手套,咳嗽或打喷嚏时请注意遮挡,减少飞沫传播,并及时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或用含醇消毒剂保持手部卫生;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图:防控期间禁止群体性聚餐活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展: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资料来源:百度图片

3、各地相继延迟复工

春节假期后延迟复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除了1月27日国家通知延长至2月3日复工的通知以外,很多疫情较为严重的省份已自行发布延迟复工至2月9日的通知。

各类企业不早于公告的时间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对于公告时间前需复工企业的职工,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各企业要灵活机动安排企业生产,对具备条件的,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安排职工工作应当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员汇聚、集中。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表:各地延迟复工公告(截至2月2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展: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4、实施交通管制

湖北各市陆续实施交通管制。武汉1月26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宜昌1月24日14时起,宜昌市市区城市公交、县市城际公交、道路客运、旅游及包车客运、水路客运、渡运暂停运营;出租车和网约车严禁出城区,车辆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严禁载运未佩戴口罩的乘客。黄冈1月31日零时起,黄冈市区和各县(市、区)主城区、城关镇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城区主要通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通行。荆州2月2日14:00时起,对中心城区实行交通管制,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个人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中心城区道路行驶。随着疫情加剧,湖北各市陆续加强交通管制,农村地区也多见封村等措施,切实减少人口流动,严防疫情蔓延。

湖北省已全省实行交通管制。湖北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公告,1月26日6时起,林区内所有与邻县交界的国道、省道、县乡、村组道路实行封闭管制,禁止车辆通行,除特殊情况外,对所有进出林区车辆和人员进行劝返。至此,湖北省17个市(自治州、林区)全部实施交通管制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交通管理措施。为防止疫情蔓延,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劝返来自疫区的车辆、关闭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封闭部分道路、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临时疫情检查点、搭乘公共交通需佩戴口罩、调整公共运输运营时间、限制车辆跨区域流动等等。关于交通管制会否扩大至全国的问题,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表示,交通管理是措施的一方面,采取的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的需要不断调整,且这些调整都是依法依规的。目前这些措施都是最为严厉的,无论从国际还是国内看,都是在抗击传染病中积累的经验。这些措施如果能够得以实施,专家预计疫情扩散势头有望得到遏制,流行强度会减弱,流行高峰也会延迟,为下一阶段更有效防控争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