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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视频节目行业发展及主要进入壁垒

时间:2020-02-09  阅读:

 

(一)、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

近年,国家对包括视频节目行业在内的文化体制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高度重视,主管机构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电视节目和电视剧行业实现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十二五”期间,国家依然保持对文化产业建设的大力推动,2011年10月,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2012年5月,文化部印发《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包括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政策等12部分内容。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和文化传承、科技支撑三大基本原则;到2020年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更加强化,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在具体措施方面,从加强知识产品保护、强化人才培养、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市场需求、引导集约发展、加大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8个方面提出了全面细致到位的举措。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的相继出台,在产业地位、法规健全、融资渠道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规范和促进。

②国民经济发展带动文化消费升级

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居民的物质基础日益坚实,生活质量不断提升,释放出巨大的文化产品购买欲望和消费能力,从而带动了文化消费升级。这种关系体现为经济发展水平同居民文化支出的正相关。

目前,中国主要中心城市人均GDP已逾5,000美元。从国外发展经验看,城市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的临界点后,国民经济开始进入到持续稳定增长、经济结构快速升级、城市化水平迅速提升的新阶段,文化消费能力和水平也迎来高速增长的黄金时代。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随着城镇居民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由2008年的15,780.86元上升到2015年的29,928.00元,文化教育娱乐支出在城镇居民总支出中的占比也相应提升。经济发展带动物质基础日益坚实,居民对生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整个社会对文化产品需求快速释放,推动我国消费结构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二)、视频节目行业的壁垒

(1)政策准入壁垒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是属于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电视节目业属于国家许可经营范围,电视节目制作机构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

(2)人才、生产要素资源整合壁垒

视频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是一项以优质节目模式为基础、以创意为核心、以执行力为保证的系统性工程,因此视频节目制作机构需要综合把握从模式研发、节目摄制、后期制作、销售发行等一系列环节。因此如何对节目制作团队的人员进行调配,如何对流程进行把控以及协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一主题,对于视频节目制作机构的资源整合能力有一定要求。资源的整合主要有两个层面,第一,机构需要拥有一定规模的人才储备,以保证出品内容的质量精良,实现艺术性和商业性的统一;第二,制作机构必须具备丰富的把控经验和资源整合、调配能力,以保证长期、稳定地实现优质内容的输出,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3)发行渠道壁垒

视频节目的销售对象为电视台和以视频网站为主的新媒体渠道。

电视台方面,央视、省级卫视和地面频道的现有格局使得视频节目制作机构面对着一个相对复杂的下游市场。央视和省级卫视凭借着较高的用户覆盖面和收视份额,具有较高的广告价值,从而具备较强的节目购买能力,但与其开展业务需要面对较大的竞争压力和买方相对强势的地位,因此如何保持与央视及各省级卫视良好互利的合作关系,是确保产品销售、提高盈利能力的保障,也是新进机构需要面对的问题。

单个地面频道用于节目和电视剧购买的费用较少,只有建立了覆盖众多地面频道同时发行的渠道,才有可能在地面频道发行业务中实现盈利,而新成立的制作机构在短时间内往往难以迅速建立该等规摸的销售渠道。

(4)资本壁垒

由于大型季播节目日益受到播出平台的青睐,视频节目和电视剧的项目投资规模也相应迅速提升。业务模式的变化也对制作机构前期投入资金用以购买模式、支付制作成本等有一定要求。此外,已制作完毕的视频节目、电视剧等产品仍然存在因为市场、政策等原因而以亏损价格进行发行甚至无法发行的可能,从而对业内公司提出了较高的资金要求以抵御风险。

因此,对于资本实力不强、融资渠道欠缺、品牌效应尚不明显的视频节目制作机构,行业的资金壁垒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