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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供应政策汇总及解读

时间:2020-04-09  阅读:

国家: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提高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

2016年以来,住房租赁市场作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受到多项政策的鼓励。2016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随后,国家和多个地方针对“十三五”期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设用地供应进行了规划布局。

为增加租赁住房的有效供应,2017年7月21日发布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按照国土部、住建部的统一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

紧随其后,2017年8月28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印发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该通知确立了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作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试点增加了住宅用地来源和租赁住房供给;扩展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居住和产业发展功能;对盘活低效集体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周边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改善城郊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图表:我国住房供应政策汇总

我国住房供应政策汇总及解读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

此次,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再次明确了2018年我国住房供地的改革方向,将以北京等成功试点为案例,继续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探索,继续推动我国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放开的仅为“住房”土地供应,而非“商品住房”。根据新政,不论是非房地产企业还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都需要在“权属不变”的前提下供应住房用地。本次土地政策的改革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拓展住房租赁建设用地来源的来源,为我国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供用地保障,形成更多的租房用地供给。

具体来看,非房地产企业通过将闲置的商业、工业用地进行改造后进入住房租赁市场,为当地住房租赁市场提供有效地补充。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为住房出租将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房源供应紧张的城市的供需矛盾,形成有效供给。